佛山禅城(清新)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
清远市清新县人民政府与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本着加强区域合作、优势互补,互利共赢、共同发展的原则,根据广东省政府《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(试行)》(粤府[2005]22号)精神,双方同意在清新县合作组建产业转移工业园,建立生产基地,实现共赢。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》(环发2006〔28〕号)第八条要求,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,公示时间15天。
一.建设项目概况
建设项目名称:佛山禅城(清新)产业转移工业园首期
建设项目概要:佛山禅城(清新)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总面积约6000亩,将实行滚动开放建设,通过自筹或引进民间资本、外资等多种形式,共同招商引资,转移园拟承接陶瓷、建材、金属加工等传统产业,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,与禅城乃至佛山传统优势产业提升调整的需要相吻合,可促进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。转移工业园首期选址位于114省道以西、禾云镇区南部,占地面积约2400亩,主要发展建筑陶瓷产业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
1、本次评价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。
2、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从污染源分析、清洁生产、污染防治措施、产业政策、规划选址、公众参与等方面进行评价,分析项目的可行性,同时对公众意见等做出论述,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,保证公众利益,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。
三、公众意见征求主要事项
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,须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,征求事项如下:
1、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;
2、对转移园规划方案及选址的合理性、转移园建设及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;
3、对转移园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。
四、意见反馈方式
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以写信、发邮件、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,联系方式如下:
1、环评单位
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(国环评证甲字第2902号)
联系人:申云
联系电话/传真:0760-8223545
E-mail:shenyun1976@yahoo.com.cn
2、建设单位
清新县人民政府
地址: 清新县太和镇笔架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704
联系人:温传勇
联系电话/传真:0763-5810812/5811104
E-mail:wenchuanyong@hot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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