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名称:清和大道及观景台亮化工程
工程建设地点:清和大道及观景台
建设单位:清新县环保和建设局
招标内容:彩灯、景观灯设计及安装工程
建设规模:约2300米
工程投资:共约800万元
资金来源构成:财政划拨
工期:60天
报名地点:清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(行政服务中心大楼712室)
联系电话: 5813066
报名起止日期:2007年10月24日8:30至17:00
对投标单位的要求:企业必须具有装饰及安装工程设计甲级和二级安装工程施工资质,允许联合投标。
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提供资料(原件核验):
① 法人代表证明书、法人授权委托书;
② 投标企业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;
③ 投标报名费100元,投标文件资料费200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