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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郑志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
2007-04-02 17:21:49来源:

    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:

郑志坚同志任建筑管理股副股长(副股级);

谢业成同志任清新县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;

刘海锋同志任清新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(正股级);

宇晖同志任清新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(正股级);

谭焯其同志任清新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(正股级);

王庆新同志任清新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副站长(副股级);

刘小红同志任清新县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副主任(副股级);

张和洪同志任清新县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(正股级);

符玉明同志任财务室副主任(副股级),隶属办公室;

余杭东同志任档案室副主任(副股级),隶属办公室;

免去郑志坚同志的建设规划报建股副股长职务;

免去刘海锋同志的建筑管理股副股长职务;

免去曾志华同志的清新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;

免去王庆新同志的建筑材料试验站副站长职务;

免去谢业成同志的清新县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
免去张和洪同志的清新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;

免去符玉明同志的清新县污水处理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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